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,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参与对外交流学习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竞赛,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,学校特设立学生出国(境)交流专项资助金。现正式启动2025年资助金的申请与评选工作,具体内容如下:
一.资助对象
资助评选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:
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(不含国际班学生),已参加2025年上半年学分交流项目(发文时仍在国(境)外就读)的学生或拟参加2025年下半年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,含暑期项目、学期交流项目及2025-2026学年学位项目。
注: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等资助或国(境)外全额资助参加出国(境)交流学习的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。
二.资助类别及条件
资助项目分为四类:学位项目;交换生项目;短期交流项目;国际学术会议。
资助类别及条件详情请查看《肇庆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原文。
三.申请流程
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二级学院:
1.《肇庆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金申请表》;
2.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;
3.成绩单(原件及复印件);
4.外语成绩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5.国(境)外交流学习计划;
6.国(境)外院校录取通知书、学习证明或参会/参赛凭证原件和复印件(尚未获得该项材料者暂以报名凭证替代)。
资助金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,由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审择优选出资助对象并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相关学生可获得资助资格。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受该项资助一次。
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交流学习期满返校后30个工作日内凭出国(境)学习/参会/参赛期间所发生交通、住宿、培训、学习等费用票据凭证申领资助金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。
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。
四.相关咨询
对外交流合作部联系人:黄老师、陈老师
地点:行政楼523室
电话:2716390
QQ群:665446048
计划申请资助金的学生务必通读《肇庆学院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原文后再提交申请材料。
管理办法原文链接:https://wsc.zqu.edu.cn/info/1262/8381.htm
相关表格下载链接:
https://wsc.zqu.edu.cn/info/1268/8331.htm
一切内容以管理办法原文为准,最终解释权归对外交流合作部所有。